近日,由國家環保部污防司巡視員李新民帶隊的國家考核組來湖,對湖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了現場考核。省環保廳副廳長章晨、副市長方新旗分別陪同。
湖州是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點區域,其水污染防治對改善當地生態環境質量以及太湖全流域水環境的污染防治都具有重要作用。湖州市委、市政府及各有關部門對此高度重視,切實貫徹落實國家提出的“確保飲用水安全,確保不發生藍藻惡臭現象”等“兩個確保”的要求,以及浙江省政府提出的“確保城鄉飲用水安全、確保完成減排任務、確保入湖河流水質達到三類、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加快提高城鄉污水處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治理農業農村面源污染”等“三個確保、三個加快”的要求,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努力做好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各項工作。
湖州市政府成立了湖州市長為總召集人的“湖州市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全面負責水環境治理的綜合協調。大力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嚴格建設項目環保準入條件,停止審批和建設向太湖流域排放含氮含磷污染物的項目,切實從源頭上控制新增污染。認真執行建設項目污染物新增量替代實施方案,實行以污染輕重和環境敏感程度分級分類審批,對印染、廢紙造紙、化學原料藥等行業從規模、布局、工藝裝備水平、總量控制、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通過淘汰落后產能,為低能耗、高產出行業和“大好高”項目的引進,騰出了發展空間。積極抓好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中治理項目的實施,目前工程項目進展順利。以實施“811”環境污染整治和“811”環境保護新三年行動為載體,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環保部頒布十三個行業新標準后,我市對涉及太湖流域執行特別限值的企業進行了排查,并對40家相關重點企業下達了限期治理通知書,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治理,污染物排放達國家新標準要求。以防治藍藻為重點,市政府成立南太湖藍藻防治專家組,開展了南太湖前置庫凈化能力及保護技術研究、湖州市農村環境承載力研究和湖州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技術研究與應用等科技攻關項目,為治理太湖藍藻提供技術支撐和保障。
隨著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各項工作的深入推進,湖州市太湖流域治理重點工程建設不斷加快,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全市水環境質量穩步改善,城鄉飲用水安全得到切實保障。湖州市列入浙江省太湖流域綜合治理方案的6個入湖斷面全部達到Ⅲ類水質要求;列入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考核的南潯斷面水質也達到Ⅲ類水質要求,根據考核標準,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和總磷指標監測達標率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