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廣州市政府第十五屆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海綿城市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首次提出遵循利用自然山水格局,以河長制為契機,建設以水為骨架、水綠相融的嶺南山水城市,劃定了131個排水分區、35個建設分區和176個建設單元。計劃分兩步走,2020年,海綿城市覆蓋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2030年達到80%以上。
海綿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雨水帶來的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凈水,需要時將蓄存的水“釋放”并加以利用。
廣州作為超大型城市,在快速城鎮化過程中長期面臨城市內澇等問題。本次《規劃》首次提出遵循利用自然山水格局,以河長制為契機,建設以水為骨架、水綠相融的嶺南山水城市,建設上提出以生態廊道與生態基礎設施為基礎構建海綿城市自然生態空間格局,劃定了131個排水分區、35個建設分區和176個建設單元。
《規劃》計劃到2020年海綿城市建設范圍達到358.5平方公里,覆蓋建成區面積228.6平方公里,達到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要求;2030年海綿城市建設范圍達到1461.8平方公里,覆蓋建成區面積878.8平方公里,達到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要求。
同時《規劃》還要求新區建設的同時同步策劃設計、同步建設實施水系廊道、濕地斑塊、低影響生態設施等綠色海綿系統,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老城區通過管網、深隧等市政基礎設施保障水安全、水環境,重點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體治理等問題,同時通過構建綠色基礎設施改善與修復水生態、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