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處太湖流域的江蘇省常州市,近年來全面加快了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步伐,到目前為止,常州市區的生活污水處理率已達到了82%,形成了日處理量為40萬噸的污水處理能力。針對廣大農村面大量廣分散的生活污水處理難題,常州市堅持"面上試點、逐步推開"的策略,目前已建成100多套各類分散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近日,常州市政府頒布《關于加快鄉鎮生活污水處理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確定,到2010年底前,全市各個鄉鎮鎮區的生活污水處理收集率必須達到80%以上;到2012年底前,全市農村污水處理率太湖一級保護區要達到70%以上,其他地區也要達到40%以上。那么常州市如何達到既定目標呢?
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資金哪里來?
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資金要進行多方面籌措,不斷拓寬資金渠道。
新建污水處理設施,需要大量資金的投入。
《意見》認為,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資金要進行多方面籌措,不斷拓寬資金渠道。首先,污水處理收費是資金來源的主體,需認真執行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確保污水處理費足額征收。因此,各轄市(區)應明確統一的征收主體,統一征收標準。尚未開征污水處理費的地區需立刻開征污水費用。同時,各轄市(區)財政還要安排一定比例資金直接支出在管網建設等方面。其次,在污水廠建設及運營走市場化道路的同時,還要積極引進社會資金,推進污水處理產業化進程。最后,對于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資金,要鼓勵富裕村民、村企或相關企業出資建設,鼓勵一般村民出勞力,并積極爭取國家及省有關政策性補助資金和銀行貸款。
資金來源問題解決后,《意見》表示還要建立資金專戶,確保專款專用,加強資金撥付前的審核,引入審計制度,進行跟蹤審計,保證資金管理及使用安全、高效。
鄉鎮污水處理廠如何建設運營?
建設將根據"城鄉一體、區域統籌"原則,對管網運行、維護責任也進行劃分。
鄉鎮污水處理廠建好了,如何讓其運轉起來,發揮最大的功效呢?《意見》對此做出了詳細規劃。常州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將根據"城鄉一體、區域統籌"原則,結合市(區)污水處理廠已布點情況,城郊結合部鎮區污水宜納入主城區污水處理系統一并處理。其他區域污水處理廠布點,根據排水分區的劃分,按布局合理、投資省、運行經濟且污水處理廠宜有一定的服務半徑(一般5~8公里)的原則布點。
同時,對污水管網運行、維護責任也進行了劃定。公共排水系統內的排水設施,轄市(區)政府主管部門負責;道路規劃紅線外住宅小區或企、事業單位內的排水設施,由業主或者物業管理單位負責;自建排水設施,由產權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單位負責。
對于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管理,《意見》明確凡是工業廢水需接入鄉鎮污水處理廠的單位,必須申領《排水許可證》,未領證及雖領證但未達到接管標準的,工業廢水一律不得進入污水管網。排水戶超標排放廢水,一經發現必須立即關閉接管閘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撤回《排水許可證》,終止排水戶廢水排入污水管網。
接入污水處理廠的工業廢水必須滿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或制定針對性的接管水質標準,確保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對含病原體的廢水須嚴格消毒。對生化性好,超過接納標準但污水廠能接納的廢水,經市(區)污水處理設施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同意并簽訂協議后可接管。
工業廢水接入污水處理廠的具體措施應遵循"一廠一案"的原則,根據接管廢水水質水量的具體情況制定方案,每個廠只允許設一個排放口,在接管處設置采樣口,充分運用先進的水質水量監測系統,通過監管人員的嚴格把關,確保工業廢水達標接入。
建立并完善污水管網的巡查制度和應急處理預案。加大排水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持從源頭治理,杜絕排水管網錯接、亂接,確保污水管網安全、暢通。
對于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要根據污泥的成分結合本地區的具體實情來選擇處置的途徑。一般純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經滅菌處理后各項指標基本可達到《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準》(GB4284-84),可用于農肥處理;含工業廢水的污水處理廠污泥由于有重金屬、有機毒物的存在,必須采用衛生填埋、進熱電廠焚燒、進專業污泥廠干化造粒等無害化方法進行處置。
如何提高農村污水處理率?
《意見》對農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收集模式、處理模式、處理技術和降低投資運行費用均做了細化說明,具有實踐性和可操作性。
通過3年時間,要使太湖一級保護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要達70%,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何才能有效提高農村污水處理率,如期完成目標呢?《意見》對農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收集模式、處理模式、處理技術和降低投資運行費用均做了細化說明,具有實踐性和可操作性。
在污水收集模式上,結合村莊道路建設逐步完善村莊排水系統。鼓勵采用雨污分流排水體制,條件不具備的,可采用雨污合流排水方式,但應考慮逐步實現分流。排水管道、溝渠應經常清理,防止生活垃圾、污泥淤積堵塞,保持排水順暢。一般清掏周期1年1次。
對于雨水排放根據地方實際,采用明溝或暗渠收集方式,也可采用自然就地排放。雨水溝渠應充分利用地形,及時就近排入池塘、河流等水體。有條件的村莊,宜采用管道收集生活污水,根據人口數量確定污水總量,無條件的村莊,可參照排水溝渠的標準,建造加蓋的暗渠。
在污水處理模式上,采用納管處理和分散處理兩種模式,對于靠近建有污水處理設施鄉鎮的村莊,優先考慮將村莊生活污水納入鄉鎮污水處理設施統一處理。對不具備接入鄉鎮污水收集處理系統條件的村莊,因地制宜對生活污水采用分散式處理。
在農村分散式污水處理技術的應用上,采用因地制宜的原則,選擇小型污水處理裝置、沼氣凈化池、人工濕地、土地處理和穩定塘等自然處理技術。為減少氮、磷的排放,采用小型污水處理裝置的,后段宜增加植物吸收塘,面積不小于兩平方米/噸每天。
在降低投資運行費用方面,《意見》明確了5種再農村分散式生活污水處理裝置在保證處理效果的前提下,降低投資和運行費用的途徑,其中包括將占地面積、綠化率以及輔助設施等配制可低于設計手冊中相關規定標準;處理設施選址時優先考慮利用地形,減少提升泵站;采用簡單易行的自動運轉或手、自動聯動運轉方式;水處理構筑物可采用非混凝土的建筑,如土堤、磚砌等,以及采用簡易防滲的廢棄坑塘等替代;污水處理動力鼓勵使用太陽能、沼氣能等清潔能源。記者高杰通訊員李莉見習記者閆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