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山西省環保廳發布2009年度全省環境質量公報,公布環境空氣、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等方面的情況。2009年11個省轄城市中,除太原市外,其余10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全省各縣(市、區)中71個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達國家二級標準。與2008年相比,大同、陽泉、長治、朔州、臨汾、運城、忻州、晉中8城市綜合污染指數呈下降趨勢,降幅在10.9%到35.2%之間,占省轄城市的72.7%。
山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站長裴永強:去年山西省進一步加大了對“兩高一資”行業淘汰落后產能的力度,為減少污染物排放創造了條件,開展了重點區域環境整治等一系列環保專項行動以及藍天碧水工程目標的許多指標已經提前或超額完成,這些工作都有力地促進了全省環境空氣質量的進一步改善。
山西省通過實施汾河生態修復治理工程、推進全省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等措施,全省地表水水質已有不同程度改善,與上年相比,在監測的102個斷面中,符合一至三類水質標準的斷面增加了14個,水質優良的斷面增加了13.9個百分點,劣于五類水質標準的斷面減少了5個,重度污染的斷面比上年減少了4.4個百分點,群眾比較關注的全省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82.3%,比上年增加8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