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局發布了《商洛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保障地下水資源環境安全。
《方案》以商洛市行政區域為范圍,綜合考慮了地下水資源價值、污染源載荷、脆弱性、地下水環境質量,結合不同地區水文地質條件以及地下水環境問題,科學劃定了地下水污染防治保護類區域和管控類區域。其中,保護類區域總面積64.28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0.32%,主要涵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其補給區,將嚴格實施保護,嚴控各類開發活動,避免污染,確保飲用水源的安全;管控類區域總面積353.74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1.81%,主要涵蓋工業集聚區、礦山開采區、垃圾填埋場等,將加強監管與污染防控,對可能影響地下水的活動嚴格審批、嚴密監測,重點防范地下水污染風險。
《方案》在完成全市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的基礎上,依據《地下水管理條例》及《陜西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劃定技術指南(試行)》,經過多輪科學評估和專家論證制定,對于依法科學精準指導全市地下水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推動全市地下水資源環境安全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市生態環境局將聯合相關部門,嚴格落實方案要求,實施精準治污,提升全市地下水環境質量,確保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來源:商洛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