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日前發布第5號總河長令,決定開展縱深推進河湖庫“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工作,堅決“還河于河”,確保最大行洪截面和河道通暢。
為進一步加強吉林省河湖庫管理保護,著力改善河湖面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此次工作將進一步深化河道、湖泊、水庫管理保護,牢牢守住安全底線,對全省河湖庫管理范圍內“四亂”問題進行常態化、規范化全面清理整治,清存量、遏增量,著力建設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為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支撐。
今年2月26日,吉林省河長制辦公室、吉林省生態環境廳、吉林省水利廳聯合啟動2024年“春季清河行動”,推動全省河流湖泊全覆蓋,重點圍繞“兩河一湖”(東遼河、飲馬河、查干湖)及52個嚴格管控的國、省控斷面所在河湖實施清理整治。相隔1個月后,吉林省對河流治理再下“功夫”。
此次縱深推進河湖庫“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全力整治侵占水庫庫容突出問題和持續排查整治河湖“四亂”問題。
第5號總河長令要求,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關于加強水庫庫容管理的工作部署,對筑壩攔汊、圍(填)庫造地、垃圾填埋、棄渣棄土、非法建(構)筑物等侵占水庫庫容和分隔庫區水面以及阻塞溢洪道等行為,以及影響水庫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庫岸穩定的設施進行全面排查整治,發現一處、清理一處,保護水庫庫容,改善庫區面貌,保障水庫功能有效發揮。要結合水庫庫容曲線復核情況,對防洪庫容侵占嚴重的大中型水庫進行重點整治。
第5號總河長令明確,各地要在全面總結“清四亂”工作情況的基礎上,結合已經開展的“還河于河”“春季清河行動”等工作,繼續開展河湖遙感疑似問題圖斑核查及河湖岸線利用建設項目和特定活動清理整治復核工作,聚焦塑料垃圾、圍墾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開發工業園區、房地產項目,種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稈作物,設置妨礙河道行洪的養殖網箱等,切實清理整治存量問題。
第5號總河長令提出,緊盯在河湖管理范圍內違法違規建設光伏電站、風力發電場等,以生態治理、綠色廊道、濕地修復及各類公園名義違法侵占河湖,涉河建設項目施工違法占用河道,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等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增量問題排查治理,并向農村河湖延伸。
第5號總河長令還要求,嚴肅開展問題排查整改,實行臺賬管理,分類限期整改,加強檢查核查;依法劃定管理范圍,嚴格涉河建設項目審批,強化山區河道管理;同時,用好河(湖)長制“指揮棒”,強化河湖巡查管理,努力營造全社會守河共治的良好氛圍。
來源:中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