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印發《關于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城市建成區5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據了解,海綿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指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雨水帶來的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明確海綿城市建設主要目標,即:使城市在適應氣候變化、抵御暴雨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彈性”和“韌性”。
《實施意見》要求,要持續開展“海綿城市示范縣”評選。陽城、洪洞、絳縣為我省首批“海綿城市示范縣”,省級財政給予每個示范縣2000萬元資金支持。
聚焦我省洪澇疊加、旱澇急轉、水量減少、水土流失等典型問題,《實施意見》從政策指引、規劃引領、流域治理、經濟產業等角度,確立11項主要任務,包括:準確把握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和要求;加強規劃體系建設與用地管控;加強流域防洪與城市排澇系統協同聯動;加強城市排水防澇設施體系建設;持續改善流域水環境質量;協同提升城市人居環境質量;實施海綿城市全生命周期建設管控;建立完善系統的海綿城市標準體系;加強海綿城市設施的運營與維護;建立海綿城市評估評價機制;強化海綿城市示范引領。
《實施意見》強調,將海綿城市建設納入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河湖長制等考核,建立從勘察—設計—施工—建設效果的全過程評價機制,探索雨水資源市場化,將雨水資源納入水權交易平臺,致力于打造人水和諧、水城共融的“水彈性城市”。
來源:山西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