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小流域綜合治理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下發《十堰市小流域綜合治理擴面方案》的通知,明確在茅塔河小流域綜合治理1個省級試點基礎上,計劃在其余8個縣(市區)各選擇一個市級試點開展小流域綜合治理。
這8條市級小流域綜合治理試點分別為浪河小流域(丹江口市)、龍泉小流域(鄖陽區)、枧堰溝小流域(張灣區)、韓溪河小流域(竹山縣)、龍王河小流域(竹溪縣)、盤峪河小流域(房縣)、歸仙河小流域(鄖西縣)、瓦房河小流域(武當山特區)。
通知明確,各縣(市區)成立以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小流域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建以縣直相關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工作專班,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以小流域綜合治理為抓手,統籌安全與發展,以問題為導向,結合實施強縣工程,推動山水林田湖草及路和村莊要素系統治理,加快實現生產和生活方式綠色轉型。
為加快推進小流域綜合治理試點工作步入“快車道”,十堰市將小流域綜合治理納入全市重點考核內容,考核結果與市直部門和各縣(市區)領導干部年底考核掛鉤。
2023年,十堰市茅塔河小流域綜合治理納入湖北省5個小流域綜合治理試點之一。十堰大力實施安全保障、水環境治理、綠色產業園區、農文旅產業振興、生態保護修復、城鄉統籌發展“六大行動”,探索出農村污水治理“五統一”模式、生態脫氮溝讓“肥水變瘦”、“以氣代薪”轉變生活方式、支溝治理“溝岸戶同治”、鄉村運營盤活“三資”收益“三金”5條經驗做法,這些做法均入選全省小流域綜合治理技術指引。
來源:中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