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海綿城市”是現代城市建設的重要舉措,與人民生活和社會經濟發展息息相關。9月20日,廣東省標準化協會發布了《海綿城市建設用生物滯留生長介質要求》和《海綿城市建設用生物滯留生長介質評價》團體標準。專家認為,該兩項團標填補了該項內容國家標準的空白,為海綿城市建設和市場所急需,對推動海綿城市建設具有提供技術支撐的積極意義和作用。
事實上,如今城市建設出現了值得注意的問題,比如,城市內澇、水體污染等一系列城市病也困擾著城市運行。鑒于此,國家提出了建設海綿城市的決策和要求。
所謂海綿城市建設,是指通過綜合采用多種措施,有效地控制城市降雨徑流,減少和緩解城市開發建設行為對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文生態環境造成的破壞和影響,使城市能夠像海綿吸水一樣,實現對雨水的自然滲透、自然蓄積、自然凈化,有利于實現修復城市水生態、涵養城市水資源、改善城市水環境、保障城市水安全、復興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標。
海綿城市建設的關鍵在于生物滯留生長介質。生物滯留生長介質,是指通常用泥沙、有機物和其他有助于保持水分、截留吸附污染物和促進植物生長的腐殖材料加工配制而成的“人工土壤”“土壤代用品”。其具有良好的透水、滲水、凈水、蓄水功能并含有適量的有機質和微量元素,適合植物和微生物成活和生長。
生物滯留生長介質作為海綿城市建設的重要原材料,其產品質量是海綿城市建設的一項重要技術質量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關系到海綿城市建設的成敗。然而,這一作為重要原材料使用的產品,一直未有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對此,廣東省標準化協會發布了《海綿城市建設用生物滯留生長介質要求》和《海綿城市建設用生物滯留生長介質評價》團體標準。
據介紹,《海綿城市建設用生物滯留生長介質要求》規定了海綿城市建設用生物滯留生長介質的技術要求、檢測方法、檢驗規則、生產、包裝、儲存和運輸以及使用要求等內容。
同時,《海綿城市建設用生物滯留生長介質評價》規定,要通過開展評價活動推動《海綿城市建設用生物滯留生長介質要求》的實施。評價類型包括第一方即生產單位自我評價、第二方即使用單位評價、第三方即獨立的具有資質的評價組織評價。
據悉,該兩項標準在制訂過程中收到來自職能監管部門、科研院所、設計院和用戶等多方面的專家反饋,并對兩項標準的完善提出了寶貴意見和建議。
業內專家對兩項標準的制訂表示肯定和歡迎,認為技術指標和要求既有先進性又切合實際可行。
來源: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