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出臺《關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將用10年左右的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
用5年時間完成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
《意見》要求,2013年汛期前,各地認真排查隱患點,采取臨時應急措施解決影響較大的積水內澇問題。2014年底前,編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澇專項規劃。用5年時間完成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建設一批雨水調蓄設施,基本消除社會影響大、反響強烈的城市積水區域,在遭遇每小時40毫米以下降雨時,能在降雨結束后2小時內排除積水。
各地要盡快對現有排水設施、受納水體等情況進行普查,全面評估城市排水排澇現狀能力。詳細調查城市地表徑流情況,排查嚴重積水及易發內澇地段,分析查找原因,建立信息檔案。
要嚴格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控制開發強度和地表徑流,因地制宜配套建設雨水滯滲、收集利用等削峰調蓄設施。推行下凹式綠地建設改造,新建綠地全部實行下凹式設計,對有條件的既有綠地進行下凹式改造,到2017年,下凹式綠地占城市綠地總面積不低于20%。在城市道路、停車場、廣場推廣使用透水性鋪裝材料,城市新建道路的人行便道采用可下滲結構,既有道路人行便道隨道路改造進行透水性改造,到2017年,透水性便道長度不低于城市道路總長的20%。探索和推廣雨水收集利用系統,在新建小區(占地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配建雨水利用設施,在大型單體建筑物(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推行屋頂綠化等雨水利用措施。城市新區建設的硬化地面中,可滲透地面面積不低于40%。
要加大合流制管網更新改造力度
《意見》提出,要加大合流制管網更新改造力度,新建區域依據《河北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水利用“十二五”規劃》,按照雨污分流制進行建設;老城區隨舊城改造逐步實現雨污分流制,因道路寬度等限制確實無法改造的,要采用截流式合流制,并適當加大截流倍數。現有的合流制管網改造要充分利用現有管網設施,在新建污水管網的同時,將原有合流制管網作為雨水管網。保留作為雨水管網的合流管道要進行排水能力校核。
對低洼易澇地段或區域,要根據地下水位高低、工程量大小、設置調蓄水面的用地條件、建設泵站的投資及運行維護費用等多種因素,經綜合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科學合理的排水方案。新建的下沉式立交橋要著力解決好排水各環節,實現“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現有的下沉式立交橋要結合內澇積水情況進行改造,統籌考慮提高泵站排水能力和設置雨水調蓄池等改造措施。
2013年汛期前,建立健全排澇調度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體系,明確預警等級、應急措施和處置程序,建立與預警等級聯動的人員疏散、交通組織等預案制度。加強城市排澇應急搶險隊伍建設,配備臨時機泵、移動泵車、柴油發電機等應急裝備和物資。提高應急搶險裝備水平,到2017年,設區市應急排水能力不低于2立方米/秒。
各地要結合自身條件,按照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的原則,對排水管網、排水排澇泵站、河湖水系等實施電子監控改造,建設城市排澇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實現與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對接,通過信息、數據、視頻共享,對主要道路積水情況全面監測。采取數字化信息管理,實現雨情分析、預測預警、遠程監控、風險評估等綜合功能,提升城市排澇決策和應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