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淮河枯水期期間,為防止淮河淮南段水質惡化,保障全市生產、生活用水安全,市環境保護局制定并實施了《淮南市2013年淮河枯水期水污染源限排實施方案》。
《限排方案》要求,從2013年1月至4月底,對在淮南市境內的9家國控、省控重點水污染源實行限排,各企業主要水污染物COD、氨氮削減幅度為20%。
據了解,淮河枯水期期間,淮南下游蚌埠閘基本關閉,為嚴防水污染事故發生,確保水環境安全,各限排重點企業要采取有效措施,認真落實限排方案。同時,市第一污水處理廠、八公山污水處理廠、鳳臺縣污水處理廠要保證設備穩定運行和出水水質穩定達標。
本方案實施期間,市環境監測站增加對限排企業廢水排放的監測頻次,至少每半月1次;對淮河淮南段干流主要目標斷面和水質狀況加密監測,每周一次;對重要入河排污口每半月監測一次。市環境監察支隊加大了督查力度,對限排企業實施全過程監管,以有效避免企業惡意偷排、超標排放行為,確保限排方案落到實處。